湖州市教育保障中心转发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21年度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保障(信息、技术)中心、市属学校: 现将《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21年度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教电馆[2020]7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研讨会暨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以下简称"观摩活动")按照个人自愿参加原则和《活动指南》要求,于2021年1月1日-3月31日登录"观摩活动"官网(网址:http://iwb.webcet.cn)完成注册、申报、提交课例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第二十五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将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后续具体安排,另行举办活动进行对接。 三、中国梦—行动有我:2021年全国中小学校本德育课程和教育案例评选展播活动将根据中央电教馆后续具体安排,另行举办活动进行对接。 联系人:何一民;联系电话:0572-2899058;联系邮箱:hymemail@163.com
附件: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21年度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湖州市教育保障中心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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