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湖州市校外培训 机构预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指导各区县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工作,我局代拟了《湖州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请单位和个人将意见于1月30日下班前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市教育局。联系人:胡素娟,电话:2398588,邮箱:hzssjzb@163.com。 附件:《湖州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湖州市教育局 2022年1月20日 相关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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