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更新日期:2022-11-17 17:13:15  文章来源:湖州市教育局
 
  湖州市教育局 湖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校园垃圾分类展示比拼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分类办,市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浓厚“垃圾分类进校园”的氛围,助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国当示范”,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校园垃圾分类展示比拼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是小小分类家”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办单位:市新闻传媒中心

三、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

四、活动内容

1.学生通过原创作品分享垃圾分类知识和小妙招、进行垃圾分类宣介等,提倡从小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以视频或图片进行展示比拼。

2.投稿作品内容与创作形式不限,可以是手工、绘画、漫画、歌曲、短剧、Vlog等多种类型,拍摄形成图片或视频,作品要求画面干净、清晰,不带角标、水印或标识,视频要求MP4或MOV格式,300M以内,图片要求JPG、JPEG或PNG格式,10M以内。

3.本次活动获奖作品将通过“湖州教育”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湖州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展播,并优先推荐给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

五、活动时间

投稿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六、奖项设置及作品评审

本次活动拟评选“小小分类家”100名,其中“垃分小卫士”10名,决赛阶段100进10拟采用大众网络投票和专家专业评审相结合的形式。大众网络投票由主办方通过南太湖号客户端对进入决赛的作品进行集中展示、公开投票,专家专业评审将组织垃圾分类宣教人员、行业媒体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参照主题内容、立意导向、艺术表现、制作水平等标准,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最终综合投票情况和专家评审结果,选出10名“垃分小卫士”,市教育局、市分类办将为“垃分小卫士”颁发证书。

七、活动要求

1.投稿作品要求内容新颖,富有新时代和创新精神,不得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不得有与法律相抵触的内容,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2.投稿作品须是学生本人或团队的原创作品(老师、家长可参与创作、指导,每件作品指导人员不超过1人),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情形,如因前述权利产生纠纷的,投稿人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一律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3.投稿作品中涉及的垃圾分类知识、规定及相关标志标识应符合现行的《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及湖州市垃圾分类工作有关要求等,避免出现误用其他省市标准规定的情况。

4.所有投稿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授予活动主办方全部版权,同意将作品的图像等免费用于本次活动的宣传展示及之后的相关展示活动,包括被新闻媒体报道、制作宣传图册、书籍专刊、电视、网络、移动媒体及其他新媒体专题展示专栏等。

5.各区县教育局要层层发动,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每个区县择优报送作品30件,市属学校每校至少报送2件,于11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校安处,邮箱:xac0572@qq.com(附带比赛报名表),市教育局联系人:谢力,联系电话:18806826991(636991),市分类办联系人:叶安怡,联系电话:0572-2023263,13757221928。

 

附件:我是小小分类家”垃圾分类展示比拼活动报名表

 

湖州市教育局   湖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

附件

我是小小分类家”垃圾分类展示比拼活动报名表

作品名称


作品格式

视频/图片

作品类型

A.短剧(小品);B.绘画(漫画);C.手工;D.歌曲;E.舞蹈;F.创意摄影;G.生活Vlog;H.动画;I.游戏;J.相声(脱口秀、漫才、快板);K.其他       

作品推介文案

(字数在200字以内)

 

 

 

投稿人

(团队负责人)

姓名


联系电话


投稿人或团队成员(含团队负责人)信息

序号

姓名

学校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