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更新日期:2022-09-20 16:13:08  【作者:高等教育与民办教育 处】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湖州市教育局通知

 
 


 

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中小学教师资格

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市属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24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本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2017年参加首次注册的教师,2021年新招录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新任教师,暂缓注册(暂缓情形消失)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在岗教师。其中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等在岗教师,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纳入定期注册范围。

二、时间安排

(一)市属学校网上申请:20229月22日至10月11日,申请人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在“定期注册网报”栏目中登录(若首次使用,请先实名注册),登录后按系统提示进行定期注册、提交申请、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向学校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二)市属学校现场确认:20229月22日至10月12日。学校审核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制作申请注册人员名单。

(三)市属学校公示:202210月14日至10月20日。学校公示申请注册人员名单,并确定本次注册教师。

(四)初审时间:20221025日至11月10日。市、区县教育局对学校递交的申请注册教师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

(五)复核时间:202211月14日至1130日。市教育局对全市申请注册教师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作出注册结论,办理注册手续,并在全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的填报。

三、工作要求

各区县教育局、市属学校结合实际做好安排,网报及审核工作尽量靠前,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次定期注册工作。

市属学校负责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初审,于11月10日前统一将审核材料交至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民办教育处(行政中心1号楼209办公室)。

上交材料如下:

(一) 学校办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人员花名册;

(二)申请首次注册的,须提交以下材料(一人一袋)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

3.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或相关材料;

4.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6.上一年年度考核证明和培训学时(学分)证明。

(三)申请定期注册的,须提交以下材料(一人一袋)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

3.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或相关材料;

4.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5年的年度考核证明;

6.完成省教育厅规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时(学分)证明。

四、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培训学分完成要求为:2020年、2021年按不少于24学分/年,原则上5年取得的培训学分应不少于264学分,对学分结构暂不作要求。

(二)各区县教育局、有关市属学校在定期注册过程中,如遇问题及时向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民办教育处(政务服务管理处)反馈。

联系人:郭红,联系电话:2398588,教育网短号661720,电子信箱:hzjyjgjc@126.com,联系地址:湖州市仁皇山路666号行政中心1号楼209室。

 

附件1.X学校办理教师资格首次注册与定期注册人员花名册

      2.市属学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联系人名单

                                                         

 

 

湖州市教育局

                          20229月20


附件1

       学校办理教师资格首次注册人员花名册                             

  填表日期: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入职

时间

取得教师资格时间

教师资格种类

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任教岗位

上学年培训完成情况

上学年考核结果

师德表现情况

学校初审意见

1

例:王某

199006

3****************3

2015-08-01

2017.12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2****************0

语文

合格

合格

合格

注册合格

2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填表说明:学校初审意见指本次注册合格、不合格或暂缓注册。

 

       学校办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人员花名册                             

  填表日期: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入职

时间

取得教师资格时间

教师资格种类

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任教岗位

5年培训完成情况

5年年度考核结果

5年师德表现情况

学校初审意见

1

例:王某

199006

3****************3

2015-08-01

2017.12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2****************0

语文

合格

41

3合2优

注册合格

2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填表说明:学校初审意见指本次注册合格、不合格或暂缓注册。

附件2

市属学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联系人名单

单   位


分管领导


联系电话


具体负责人


办公电话


手机号


QQ号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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