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2564192/2023-00183 成文日期:   2023-12-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湖教办〔2023〕94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教育局
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全省统一命题与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9 14:56:34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各区县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的通知》(浙教基〔202351)文件要求,2024年起,浙江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将全省统一命题。为做好全省统一命题后我市中考组织与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定位

中考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中考成绩也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主要依据。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全市初中毕业班学生参加。

二、考试范围和统一命题科目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的通知》文件要求,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中考范围,各区县、各校应当教育引导学生认真学好每门课程,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学业。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含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下同)和体育与健康等6门科目为全省统一考试科目,成绩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信息科技、艺术、劳动以及科学实验等暂不列入全市统一考试科目,可以按等级制列入考核,具体由各区县自主实施。

2024年起,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等5门科目实行省级统一命题,卷面总分值为620分。具体见下表:

科目

卷面

分值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语文

120

6月第三周

的星期六

上午

9:00-11:00

科学

160

下午

13:30-15:30

数学

120

6月第三周

的星期日

上午

9:00-11:00

社会

100

下午

13:30-15:10

英语

120

16:10-17:50

各科目采用网上评卷。除社会科目外,其他四科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日期以省考试院具体通知为准。

2024年、2025社会科目,我市继续采取开卷考试方式,由省统一命题。2026年(20239月入学新生)起,全省统一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英语科目总分值为120分,其中笔试100分、听力20分。

体育与健康的考试(简称体育考试)方式、项目和标准等由市、县教育局自主制定,考试日期不迟于5月底,分值在30-50分之间。

三、考试组织管理

各区县教育局要建立健全中考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机制,在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全面负责本区域中考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考核,切实保障考生权益,确保中考工作和招生录取安全、平稳有序。市区(含吴兴区、南浔区、南太湖新区)和三县按县域分别组织中考报名、考试、志愿填报与招生录取。

全市中考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各区县要进一步完善中考标准化考点建设,实保障考试组织的规范与安全。有条件的考点学校要加快推进双路电建设。各区县要合理安排考点布局,确保每个考点至少有来自两所不同学校的考生参考。

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组织中考评卷工作,并由市教育局统筹领导。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服从安排,把好评卷教师选聘关,认真做好评卷教师抽调工作,确保评卷工作顺利进行。中考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应当进行补考,补考由区县教育局自主实施,初中学校组织考试和评卷。

四、完善中考改革

(一)规范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各初中学校要按《湖州市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湖教基〔2018106号)要求,结合本校实际,进一步完善评价实施方案。各区县教育局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确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规范实施。

(二)推进招生信息数据平台建设

积极配合省级统一招生录取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数据归整落实全市范围内中考网上报名、志愿填报、成绩和录取查询等网上办事的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初中学籍管理,确保学籍信息与中考报考信息数据的无缝对接。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优化、简化各类资格的申报与审核。

各区县和学校要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严禁学籍挂靠、人籍分离的现象。除从外省市回本市参加中考的考生外,其他考生按学籍所在学校报考。初中学校不得招收往届生在校复读。

(三)完善体育考试

我市体育考试的方式、项目和标准按既定改革进程进行。市区2024年体育考试实施办法按《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湖州市区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湖教办〔20214号)执行。市区2025年体育考试将调整部分项目设置和评分标准,增加球类选测项目,具体实施办法按《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湖州市区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湖教办〔202289 号)执行。各县体育考试实施办法由各县教育局自主制定,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落实优质普通高中定向分配生招生政策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352号)文件精神,我市继续稳妥推进优质普通高中定向分配生招生。从2024年开始,我市优质普通高中定向分配生招生分配比例不低于70%各县优质普通高中定向分配生招生实施办法由各县教育局自主制定,报市教育局备案。2024年湖州市区优质普通高中定向分配生招生实施办法见附件1

(五)严格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

规范实施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推进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发展和特色化建设。各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总招生计划的5%,并在中考后录取。县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由各县教育局自主定,报市教育局备案。2024年起,市区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的特长生降分不得超过20分,其他普通高中不得超过40对于经批准列为学校体育特色项目的特长生招生降分办法须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2024年湖州市区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见附件2

(六)规范中考加分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文件精神,严格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我市中考加分项目仅保留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有规定的政策类加分项目各县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实施办法由各县教育局自主制定,报市教育局备案。2024年湖州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实施办法见附件3

(七)保障随迁子女升学就读权利

2024年起,已有我市初中学校学籍的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可以在学籍所在校报名参加我市中考,在招生录取时与我市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附件:1.2024年湖州市区优质普通高中定向分配生招生实施办法

             2.2024年湖州市区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3.2024湖州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实施办法

 

 

 

湖州市教育局

20231229


附件1

 

2024年湖州市区优质普通高中定向分配生招生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有效遏制初中择校现象,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352号)要求2024年湖州市区优质普通高中定向分配生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为70%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学校

湖州中学、湖州二中、吴兴高级中学

二、招生计划

按上述三所高中招生计划的70%定向分配到两区和市属初中,由两区按比例将名额分配到所属初中学校。

三、招生对象

具有市区学籍且在同一初中学校(或校区,下同)读满2年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其综合素质评价品德表现良好以上、其他三个维度总评等第应达到1A2B及以上者。各初中学校须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在202441日前进行公示,并将公示后的名单逐级上报市教育考试中心。

四、名额分配

按市区初中学校具有学籍且在本校读满2年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总数为基数进行分配。

五、招生办法

定向分配招生优质普通高中招生的一部分,考生的志愿填报、考试、录取等统一进入中考程序。

(一)志愿填报

定向考生不单独填报志愿,不进行推荐,考生须填报定向分配招生学校的志愿。定向分配招生学校的志愿不包括校的特色班志愿。

(二)资格认定

各初中学校要做好定向考生资格的确认和公示,区教育局对考生资格作复核认定。

(三)考试

具有定向分配招生资格的考生须统一参加中考

(四)录取

根据考生的志愿和各初中学校的定向分配招生名额,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定向分配招生设定各招生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初中学校在对应高中录取分数线以上未完成定向分配招生名额,可适当降低定向分配招生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为对应高中录取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若优质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名额的录取率低于95%时,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将动态调整最低控制分数线,直至定向分配招生名额的录取率达到95%。已录取的分配生不得参加后续招生录取。分配生录取后如有剩余名额的,纳入三所普通高中统招计划。

 


 



附件2

 

2024年湖州市区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市属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制度,推进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发展和特色化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招生学校

在科技、体育、艺术三方面有办学特色的市属普通高中学校。

二、报名条件

2024年参加湖州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具有科技、体育、艺术方面特长的学生。

三、招生名额

各校特长生招生计划数由高中学校自主确定,但名额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

四、招生范围

2024年市区特长生招生范围限定以下三类:

(一)科技类。省青少年创新大赛一等奖及以上。

(二)体育类。个人项目要求省级比赛前8名或市级比赛前4名或区县级比赛前2名的学生;集体项目(通过个体比赛成绩积分来计算团体成绩的除外)要求为省级比赛(晋级赛、分区赛等除外)前4名或市级比赛前2名或区县级比赛第1名的主力队员,并达到学校相应的体能要求。为不断丰富体育教学活动内容,提高校园足球普及水平,加强足球特色学校建设,高中阶段学校招收的体育类特长生足球项目的报考条件放宽为省级比赛(晋级赛、分区赛等除外)前8名或市级比赛前5名或区县级比赛前3名的主力队员,并达到学校相应的体能要求。

(三)艺术类。获得市级比赛一等奖或省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其中展演类集体项目要求为骨干成员,由初中学校提供公示证明、排练照片和参赛视频等佐证材料。

以上各类比赛必须是学生在初中阶段参加,集体项目以距中考最近一次比赛成绩为准。各类比赛项目必须是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与其他行政部门共同主办,或由同级政府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的比赛项目。艺术类展演比赛必须是现场比赛的项目。

五、招生项目

各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项目原则上要与学校获得省、市级特色学校的项目相一致。除体育类的田径项目外,一所学校招收艺术和体育类特长生的项目,每类不得超过两项。如确需增加项目的,学校须提出申请,报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进行招生。科技类特长生项目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

六、招生程序

(一)招生学校成立以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特长生招生工作,并成立由纪检委员任组长的监督小组,全程参与,全面监督,及时公开学校监督电话,确保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和有序进行。

(二)招生学校于2024315日前制定本校特长生招生方案,并报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经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招生学校于2024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本校特长生招生方案。

(四)符合特长生招生条件的学生到高中学校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高中学校报名。

(五)2024410日前,按照报名条件,由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经校长和监督小组组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确认无误后,报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备查。

(六)2024420日前,各招生学校组织特长专业水平测试。

(七)2024425日前,各招生学校将考生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按要求报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

(八)中考志愿填报前,在湖州教育网公示具备各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

(九)各高中学校特长生安排在提前批录取。中考后,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校特长生招生方案和符合特长生招生条件考生的中考成绩,给予降分录取。其中,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的降分不得超过20分,其他普通高中不得超过40分。对于经批准列为学校体育特色项目招生的降分办法另行制定。

 





附件3

 

2024湖州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实施办法

 

为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湖州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和分值,我市已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学生加分项目,仅保留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有规定的政策类加分项目。

二、加分对象

参加当年中考的应届学生,加分计入考生成绩总分。

三、加分项目和分值

(一)现役军人子女、现役消防人员子女

现役军人子女按《湖州市教育局湖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湖教办〔201473号)文件执行。根据所驻部队的高危程度和个人获得的荣誉等,分别可加30分、20分和5分。

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1937号),现役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的优待加分参照军人子女优待政策执行。

(二)优抚对象子女

符合《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浙民优〔2004196号)和《湖州市公安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安英烈和伤亡公安民警及家属救助保障工作的通知》(湖公通字〔201829号)规定的对象,其子女可加10分。

(三)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

符合《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服务湖州高质量赶超发展的意见》(湖委发〔20208号)文件规定的高层次引进人才对象,其子女须在初中阶段由市外学校转入我市初中学校就读。其中,AB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加10分,CDE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分别可加5分、3分、2分。

(四)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籍子女

符合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人员子女,可加5分。

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取最高一项,不重复加分。

四、办理认定

在中考报名期间,由考生或家长自行申报中考加分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经市教育局联合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审核通过后,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获得当年中考加分资格。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厅教研室。                                            

湖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12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