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技术
更新日期:2024-01-26 15:26:15  【作者:市教育保障中心】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湖教信〔2024〕7号  
 


关于开展湖州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省、市级)

2024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保障(信息、技术)中心,市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为加强课题研究过程的督促和检查,促进课题组更好的完成研究任务,经研究决定,开展湖州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省、市级)2024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省级教育信息化研究重点课题、2023年度省级教育信息化研究专项课题2023年度市级教育信息化研究专项课题

二、报送办法

2024226日前报送中期研究报告及《湖州市教育信息化课题中期检查评估报告书》(见附件1)。报送材料均需提供纸质材料、电子材料(word文档、单位盖章pdf文档)各一份。各区县应对所课题组中期检查材料进行检查指导,并将检查通过的课题检查材料报送市教育保障中心。市属学校(单位)课题组中期检查材料直接报市教育保障中心。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1.研究方案:课题研究方案是否在执行中得到落实,如果研究方案作了调整,在哪些方面作了调整,原因是什么,落实情况怎样。

2.研究条件:包括人员队伍、研究环境(设备、设施、场所、软件资源)、政策和经费支持等情况。

3.研究过程:课题研究的实施进度,研究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已经开展的工作和相关行动的执行情况。

4.中期研究成果:根据实施方案开展研究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论文、论著、研究课例、校本教材、课件、网络电子作品等。

四、相关要求

1.填报材料。课题组撰写中期研究报告,并填写检查报告书(见附件1)。研究报告要客观,有可读性,简短精炼,语言平实,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重点反映研究方法、研究措施、取得的成效和后续研究计划,力戒空话套话,不得抄袭,不得照搬立项申报书的内容。

2.中期检查。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管理部门将组织专家通过材料评审,实地考察、会议评审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本次检查评估结果将作为结题或成果获奖的重要参考。未如期报送中期检查材料的课题不能参与本年度结题。

3.课题组有重要事项变更或因客观原因无法正常开展研究工作,请填报《湖州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省级课题参照《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一民;联系电话:0572-2899058;电子邮箱:hymemail@163.com;联系地址:湖州市吉山北路6号,湖州市教育保障中心。


附件:1.湖州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评估报告书

     2.湖州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湖州市教育保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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