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注销(废止)的公告(二) 浙江宇翔外国语专修学院升格为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后,原有办学许可证不再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予以注销(废止),现予公告。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后到湖州市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 办学许可证注销(废止)后,学校不再具备办学资格,所执办学许可证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从事的任何活动产生的后果均由法定代表人自负。 本事项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72-2398588 湖州市教育局 2025年3月19日 4018838-27780-48-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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