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教育局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胡莹峰等7位同志具有中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市属非自主评聘学校、市属义务段自主评聘学校,市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32号)、《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湖教人社函〔2024〕85号)和《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湖教人〔2024〕66号)文件精神,经湖州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胡莹峰等1位同志具有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经市属各义务段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学校评聘委员会评审通过,王绿蓝等6位同志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上述人员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为各评审(聘)委员会表决通过之日,现予公布(具体名单及取得职务任职资格时间详见附件)。 2024年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自行发文公布各自评聘结果,并从取得资格之日起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按规定兑现工资待遇。 附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湖州市教育局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3日 附件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湖州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名单 助理研究员(共1人,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 湖州市科学技术馆(1人) 胡莹峰(转评) 二、市属义务段自主评聘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评审通过名单 一级教师(共6人) 湖州市教育康复学校(2人,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 王绿蓝 关英平 华东师范大学湖州实验中学(1人,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 余桂华 湖州市南太湖双语学校(3人,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 张 媛 葛勤超 向皙婷
4012539-25390-48-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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