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更新日期:2020-11-03 09:49:55  【作者:高等教育与民办教育处】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湖州市教育局通知

 
 

关于对市属学校有关教师开展2020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

根据《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于119-10日对市属学校2020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材料进行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学校安排:119日开始,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地点:湖州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民办教育处(行政中心1号楼218室)

三、有关要求

  携带以下复核材料:

(一) 学校办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人员花名册(纸质材料一式2份)并学校盖章。

(二)申请首次注册的,须提交以下材料(一人一袋)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3.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或相关材料;

4.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6.上一年年度考核证明和培训学时(学分)证明。

(三)申请定期注册的,须提交以下材料(一人一袋)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3.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或相关材料;

4.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5年的年度考核证明;

6.完成省教育厅规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时(学分)证明。

 

请各市属学校接到通知后,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准时到湖州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民办教育处参加复核工作

 

 

附件:2020年市属学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材料复核工作日程安排表

 

                             

 

湖州市教育局

                                                20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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