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州市中小学生“向上吧,少年!” 班级合唱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市属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美育改革与发展,提升学生艺术素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经研究,决定开展湖州市中小学生“向上吧,少年!”班级合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向上吧,少年! 二、活动目的 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择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歌曲,培育和展现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家乡、热爱生活的品质。营造和谐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和艺术教育环境;展现校园文化风采,培养团结合作精神,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做到“班班有合唱、人人都参与”,提升学校艺术教育活动水平。 三、活动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三至八年级,高中一年级(含中职学校)。 四、活动时间 第一阶段:9月,宣传发动,教师培训,选择曲目。 第二阶段:9月-11月,音乐教师利用音乐课、课余时间开展合唱训练、排练。 第三阶段:12月,录制视频,上传班级合唱视频。(具体上传、评审方式,另行通知。) 第四阶段:2023年1月,开展视频评审,总结活动经验。 五、有关要求 1.各班级选择1-2首歌曲,其中至少1首中国作品,不得出现外国宗教歌曲。各校做好统筹,审核曲目。 2.合唱至少分两声部,可用伴奏带也可钢琴伴奏,指挥及钢琴伴奏须由本校教师或同一班级学生担任;在确保歌唱完整性的前提下,提倡新颖有创意地表达形式。 3.着装、化妆无特殊要求,大方得体即可,提倡穿校服、不化妆。 4.视频拍摄要求生动自然,使用一个机位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如发现前期录音的将取消资格,伴奏中的人声呼应不能为主旋律部分,不能后期剪辑、合成。 5.根据的活动参与情况,评选区县、学校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 6.各市属学校、区县教育局汇总班级合唱登记表(见附件),于9月30日前发至hzjyjdtyc@163.com;联系人:胡宏飞:电话:3390583。 附件:湖州市中小学班级合唱汇总表 湖州市教育局 2022年8月29日
关于开展湖州市中小学生“向上吧,少年!”班级合唱活动的通知
3312199-25391-48-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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