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州市本级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整改的公告 2023年7月28日,我局收到湖州市审计局《关于湖州市本级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的整改意见函》(湖审整改〔2023〕5号)。 我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审计报告的要求,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审计整改。现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2个培训班超标准编制预算且转嫁住宿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培训费开支标准。认真贯彻《湖州市财政局 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湖州市市本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湖财行﹝2023﹞73号)要求,严格执行培训费开支标准不超标、不转嫁。 2.规范编制培训费预算。在《湖州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师干训工作“十四五”实施方案(2021-2025)》的总体框架下,加强年度办班计划管理,在年度培训费预算总额内进行统筹安排,通过调整培训方式,优化培训项目,精简培训要求,在保证培训质量的前提下,节约培训开支,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3.完善预算内部审批制度。拟定《湖州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培训项目经费预算审批制度(试行)》和《湖州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关于加强“短训班项目”管理的规定(试行)》。3天以内的短训班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培训场地安排在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以节约压缩经费开支,从2023年9月1日开始执行。 4.挖掘内部监督潜力。加大对“三名工程”等重点培训项目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项目过程化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科学合理。 二、关于市教育局未按合同约定退还涉企履约质保金,涉及金额46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3年5月底,未按合同约定及时退还的履约保证金46万已经退还到位。今后,市教育局将严格按合同约定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三、关于市教育科研中心项目验收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根据问题清单形成整改措施。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召开由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主要领导、办公室、财务人员及“湖州37度心理”发展中心的相关成员参加的审计整改会议,回顾2022年服务外包合同,逐条对照《湖州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心理健康项目验收制度》《湖州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心海导航青少年成长中心服务外包合同书》制定出服务的中期验收和终期验收措施,组成由分管领导负责的三人验收小组,由验收小组开展相关的验收工作。 2.建立项目验收报告制度。建立了《湖州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心理健康项目验收制度》,项目外包服务合同签订后7天内,小组成员研讨后形成中期验收内容和要求的报告;中期验收结束后,根据结果向承包方提出相应的整改和落实意见,并在7天内形成终期验收内容和要求的报告;合同结束7天内,对项目内容及要求进行审计验收,最终形成审计验收报告。 湖州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9日 3697332-27780-48-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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