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州市教育系统
基层理论宣讲评先推优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党委、各市属学校(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省市理论宣讲有关精神,总结推广本系统理论宣讲的做法经验,进一步加强宣讲队伍和能力建设,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湖州市教育系统基层理论宣讲成绩突出集体、个人及优秀宣讲报告、微视频评先推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理论宣讲成绩突出集体标准
1.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新思想的科学体系、精髓要义、思想风范、实践伟力,精心组织开展“六学六进六争先”“‘八八战略’在身边”等各类主题宣讲活动,力度大、效果好。
2.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问题导向,组织开展的宣讲活动时效性针对性强,为广大师生、党员干部群众所喜闻乐见。
3.积极贯彻落实理论宣讲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各类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网络的要求,组织开展的宣讲活动场次多、覆盖面广,在本地区、本系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广泛影响力,形成宣讲品牌。
4.工作形式和组织方式具有一定的创新和示范意义。
(二)理论宣讲成绩突出个人标准
1.热爱党的理论宣讲事业,积极宣讲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在面向基层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八八战略”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2.宣讲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善于利用身边事例、翔实数据说事明理,注重宣讲艺术,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
3.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宣讲活动,事迹真实可靠,生动感人,富有特色,社会评价较高。
(三)优秀理论宣讲报告标准
1.内容以宣讲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八八战略”等为主。
2.主题鲜明、导向正确,说理深入浅出、材料真实准确、形式生动活泼,通过讲好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精彩实践、讲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探索与实践的生动故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
(四)优秀理论宣讲微视频标准
1.内容紧扣学习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展现浙江忠实践行“八八战略”的历史成就和宝贵经验。
2.坚持内容和形式相统一,集中展示基层宣讲的鲜活性、互动性、实效性特点,时长不超过5分钟。
3.评选不以点击率为硬性指标,但以传播度、接受度为重要参考。
二、推荐名额
各区(县)教育局分别推荐理论宣讲成绩突出集体3个、个人5名,优秀理论宣讲报告3篇,优秀理论宣讲微视频3个;各市属学校(单位)分别推荐理论宣讲成绩突出集体1个、个人1名,优秀理论宣讲报告1篇,优秀理论宣讲微视频1个。
市教育局组织评选出市教育系统理论宣讲成绩突出集体8个、个人20名,优秀理论宣讲报告8篇,优秀理论宣讲微视频8个,并分别择优报送市委宣传部。
三、工作组织
1.推荐理论宣讲成绩突出集体须填写推荐表、宣讲团(工作室)积分表(附上佐证材料,材料按照编号设置文件夹)、集体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
2.推荐理论宣讲成绩突出个人须填写推荐表、宣讲员积分表(附上佐证材料,材料按照编号设置文件夹)、个人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
3.优秀理论宣讲报告须填报相关推荐表及文字稿(3000—5000字)。
4.优秀理论宣讲微视频须填报相关推荐表并附关于视频创作传播相关情况的说明。
5.请各区(县)教育局、各市属学校(单位)于11月26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钱艳雯,联系电话:13665726587(656587),闫学力,电话:13819279515(669515)。邮箱:465030889@qq.com。
3719700-25339-48-通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