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南浔区教育局,市属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一命题与相关工作的通知》(湖教办〔2023〕94号)文件精神,为确保今年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在湖州市区(含吴兴区、南浔区和南太湖新区)各初中学校就读并具有相应学籍的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含各类高中学校的在校生)。 (二)户籍在湖州市区,在市区以外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市区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详见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 三、报名工作 市区中考报名以初中学校为单位组织实施,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做好学生基本信息的导入、学生学籍审核、网上报名与缴费等各项组织工作。报名结束后,各初中学校负责对本校考生基本信息进行校对确认,并对中考加分、体育免考等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市教育考试中心在各初中学校初审通过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再次审核。 四、志愿填报 2024年市区中考招生志愿实行考前网上填报,填报时间为5月25日至26日。具体填报方法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布置。 (一)宣传指导 各初中学校通过召开初三任课教师会议、学生会议和家长会议,宣传今年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的办法,向考生讲清各类学校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和收费标准等,指导考生根据本人实际,合理填报志愿。 (二)志愿填报 考生按本人意愿并征求家长意见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初中学校负责打印考生志愿告知单,由考生和家长签字确认。考生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属个人隐私,各初中学校要强化信息的保密管理,确定专人负责,不得向外泄露。 市区集中统一招生志愿分三个批次:提前批志愿、第一批志愿和第二批志愿。 1.提前批志愿 提前批志愿包括浙江省湖州中学、湖州中学西山漾校区、湖州市第二中学等3所学校的强基特色班,吴兴高级中学博文英才特色班,湖州市滨湖高级中学人文特色班,湖州市行知中学多语种特色班,华东师范大学湖州实验中学科创特色班,浙江省湖州中学国际班,湖州市第一中学艺术特色班等各校特色班,以及中职与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班,各普通高中的特长生。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报考,考生可根据本人的意愿选择是否填报。其中浙江省湖州中学国际班、中职与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班面向全市招生。 报考各校特色班的考生须提前参加相应学校的综合评估测试,合格者方可填报相应学校的提前批志愿,否则无效。 报考中职与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班的考生按本人意愿,可依次填报3个学校专业志愿。部分专业如幼儿保育、护理、船舶驾驶等有一定的身体条件限制,考生须结合本人的身体条件慎重填报。个别专业需进行面试。学生录取后,在中职学校相应专业就读3年,经考核合格后升入对应高校的相应专业就读本科。 报考各普通高中特长生的考生须提前到相应学校报名,并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或体能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获得学校特长生招生资格。有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提前批填报相应学校特长生招生志愿,否则视为放弃特长生招生资格。 以上各类提前批志愿的招生办法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2.第一批志愿 设6个平行录取志愿,其中普高志愿为4个、中职志愿为2个。考生可以从面向市区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中,选择不超过4个学校志愿填报;从浙江信息工程学校、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湖州市现代农业技术学校和湖州交通学校4所学校的职普融通班,以及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美术实验班(普通高考方向)中,选择不超过2个志愿,按本人志愿顺序依次填报。 市区有7所普通高中招收实验班,包括湖州市菱湖中学领军实验班、吴兴高级中学创新实验班、湖州市第一中学创新实验班、湖州市滨湖高级中学创新实验班、湖州市南浔高级中学创新实验班、湖州市行知中学宏志班和湖州市南太湖双语学校卓越班、创优班。以上实验班有单独的志愿代码,除湖州市南太湖双语学校卓越班、创优班外,其他6所学校的实验班均要求在第一批第三志愿之前(含第三志愿)填报。 浙江省湖州中学、湖州市第二中学和吴兴高级中学定向分配招生录取须填报定向分配招生学校的普通班志愿。 3.第二批志愿 设7个平行录取志愿,其中民办普通高中志愿2个、中职学校普通专业志愿5个。 面向市区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包括:湖州市南太湖双语学校、德清县求是高级中学、长兴县华盛高级中学、长兴县华盛达实验学校、安吉县上墅私立高级中学(普高)、安吉振民高级中学和安吉蓝润天使外国语实验学校。考生从中可选择不超过2个学校志愿,从面向市区招生的中职学校相应专业(大类)中可选择不超过5个专业志愿,并根据本人意愿按顺序填报。 我市中职学校按专业大类招生,学生可在进校学习一学期或一学年后,选择专业和发展方向。 报考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音乐表演、幼儿保育、服装表演、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须提前到学校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面试。 市外中职学校(有省计划下达)招生不需填报志愿,考生凭《录取报到证》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根据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意愿,由考生与学校进行双向选择。 五、中考与综合素质测评 (一)中考 从2024年起,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5门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今年考试时间为6月22日—6月23日,总分为文化课考试总分(满分620分)+体育成绩(满分40分)+政策加分。其中,体育成绩由平时成绩(满分10分)和专项测试成绩(满分30分)两部分组成。 体育专项测试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市区设市奥体中心和南浔区浔溪中学2个考点。除游泳项目外,第一次集中测试初定于4月下旬进行,各项目的第二次集中测试初定于5月上旬进行,具体日程另行通知。 (二)综合素质评价 高中段学校录取新生时必须把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作为录取的前置条件。升入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品德表现”须良好及以上,其他三个维度总评等第应达到1A2B及以上;升入其他普通高中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品德表现”须良好及以上,其他三个维度总评等第应达到3C及以上。 (三)成绩发布 预计于7月2日12时左右公布中考成绩,7月2日20时左右公布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将采用短信推送的方式发布考生成绩和录取信息,考生也可通过网上登录“湖州市区中考与招生信息系统”进行查询。考生须在7月3日到毕业学校领取中考成绩单(即《录取报到证》),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代交考生的《录取报到证》。 考生如对中考文化课成绩有疑问的,可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采用网上自行提交的方式),申请有效提交时间为7月3日8时至16时,逾期不再受理。成绩复核内容为:考生基本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题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每名考生可申请2门学科的成绩复核,如成绩复核有出入的可申请复核其他科目。 六、录取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烈士子女考生可根据其意愿进行录取。初中学校可通过网络查询本校毕业生录取和报到情况。 (一)提前批录取 1.提前批各校特色班的招生。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择优录取。其中,吴兴高级中学博文英才特色班、湖州市滨湖高级中学人文特色班要求考生的中考成绩不低于该校创新实验班录取分数线以下10分,华东师范大学湖州实验中学科创特色班、湖州市第一中学艺术特色班要求考生的中考成绩不低于该校普通班录取分数线以下20分;否则不予录取。 2.中职与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班的招生。根据面向我市的招生计划,在全市范围内,根据考生中考文化课成绩和考生志愿顺序,实行平行录取。当考生中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先后按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科学或社会单科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位次,按位次录取,额满为止。为保证生源质量,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中考文化课总分的75%(艺术类等特殊专业招生除外),面向我市的招生计划未完成时不再进行补录。 3.普通高中特长生的招生。根据考生的志愿和中考成绩,结合各普通高中普通班的录取分数线、考生的可降分值择优录取。 被提前批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两批的录取。 (二)第一批录取 实行平行录取。根据招生计划、考生中考成绩和志愿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进行。已经被上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参加下一志愿的划线录取。 优质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录取。浙江省湖州中学、湖州市第二中学和吴兴高级中学定向分配招生录取按《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一命题与相关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第二批录取 实行平行录取。民办普通高中按校录取,中职学校按专业(大类)录取,根据招生计划、考生中考成绩和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面向市区招生的中职学校限以下两类:一是市区中职学校;二是本市三县中职学校的省、市示范专业。经省教育厅批准在我市招生的外地中职学校,经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可根据省教育厅的相关招生文件规定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在我市招生。招生学校须在录取结束后向市教育考试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七、报到注册和学籍办理 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持《录取报到证》根据录取学校通知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的,应向录取学校办理请假手续。招生学校不得拒收录取在本校的考生,不得招收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降低录取分数线违规招生。 中职学校在市区招生的录取时间为分数线公布后3日内,考生凭《录取报到证》到招生学校报名,并在专业大类中选择具体专业后录取,录取以缴费为准。 八、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循考生自主自愿填报志愿的原则 考生志愿是考生和家长意愿的真实反映,学校与教师除正常的政策宣传与指导外,不得违规干预考生填报志愿。对于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各高中段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对违规录取的学生,市教育局将不予注册学籍。各高中段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和新生学籍管理,做到学生就读与学籍所在学校一致。 (三)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招生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严格实施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招生的各项工作,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坚决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对工作不负责,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实行追责问责,确保全市高中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九、本办法解释权属湖州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湖州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日
3765609-25390-48-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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