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湖州市 中小学智慧校园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市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推进教育数字化"精神,服务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智慧教育建设水平,适应《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四五"发展计划》《湖州市教育信息化"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经湖州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湖州市中小学智慧校园评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估对象 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类学校(含技师学院)、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 评估标准 根据《湖州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3.0(试行)》(详见附件1)开展评估认定工作。 评估办法 1.学校自评申报。申报学校需提交湖州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总结(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建设总结")、湖州市中小学智慧校园评估认定自评表(详见附件3,以下简称"自评表")及对应佐证材料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须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其中建设总结、自评表等电子材料须提供word、PDF(单位盖章)文档各一份。 2.区县初审推荐。各区县教育局负责对所辖学校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向市教育局推荐智慧校园申报学校。市属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提交智慧校园申报材料。 3.市级评估认定。市教育局负责对各智慧校园申报学校进行评估认定。 四、相关要求 1.各区县教育局、市属学校于7月5日前提交智慧校园申报材料。各区县教育局提交智慧校园推荐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4)。 2.联系人:何一民,联系电话:0572-2899058,电子邮箱:hymemail@163.com。 3.相关附件下载请访问湖州教育网(http://huedu.huzhou.gov.cn)。
附件: 1. 湖州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3.0(试行) 2. 湖州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总结 3.湖州市中小学智慧校园评估认定自评表 4.湖州市中小学智慧校园推荐申报汇总表
湖州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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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6306-25391-48-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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