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浙江省数字教育 试点工作市级验收的通知 各试点区县教育局、有关试点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数字教育试点工作验收的通知》(浙教网信办〔2024〕2号)精神,为做好浙江省数字教育试点市级验收工作,形成典型案例,探索数字教育建设新模式,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验收目的 树立一批数字教育发展典型,总结提炼具有普适性、可复制、能推广的数字教育发展路径和模式,打造数字教育“重要窗口”,服务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 验收范围 1.技术赋能智慧教育试点区(校) 长兴县教育局、湖州市南浔实验小学上合学校、德清县凤西小学、湖州市第二中学、德清县雷甸镇中心小学(乡村未来学校培育试点) 2.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实验区 吴兴区教育局 3.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 浙江信息工程学校、湖州市艺术与设计学校、湖州交通学校、德清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长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安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验收工作流程 验收材料准备 9月30日前,各试点单位自查并认真填报《浙江省数字教育试点终期报告》(附件1),根据《浙江省数字教育试点典型案例撰写建议》(附件2)撰写5000字以内的典型案例1-2个,提交PDF(单位盖章)、word文档等电子材料。 验收初评 10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开展数字教育试点验收初评工作,对完成试点建设任务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学校和区县给予初评通过。 材料完善 各试点区县、学校按照初评专家的建议,进一步完善数字教育试点终期报告、试点典型案例,并于10月24日前提交相关材料(材料包含纸质材料(单位盖章,一式两份)、PDF(单位盖章)及WORD电子材料)。 验收终评 2024年11月-2025年1月,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将根据各试点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及各市初评意见,组织专家进行终验,并根据需要对试点单位进行现场勘查抽验,经综合评议后,公布省级数字教育试点验收通过名单,选取入围典型案例。 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一民;联系电话:2899058;电子邮箱:hymemail@163.com。 附件: 1.浙江省数字教育试点终期报告 2.浙江省数字教育试点典型案例撰写建议
湖州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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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9764-25391-48-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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