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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8-25 20:06:35  【作者:市教育保障中心】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做好2024学年度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机构、市属学校:

根据浙江省校(园)风险管理工作会议精神,2024学年度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仍然依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通知》(浙教办技〔2012〕130号)精神办理,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投保方案

各区县以辖区为单位统一投保方案。请统一按照浙江省校(园)方责任保险优化方案和浙江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优化方案执行,建议投保附加无过失责任险。

二、投保要求

详见附件资料文字说明。

三、时间要求

为了及时办理投保手续,确保与去年保险相衔接,不留空档,时间要求如下:

1. 2024年9月20日之前上传投保材料至承保单位

2. 2024年9月30日(国庆节放假)前缴纳保费:

请各学校经办人在汇款单上注明投保险种;如有多个险种,请分别注明。

四、承保单位

2023626日,经湖州市校(园)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招标项目项目编号:HZTH(采)-2023007公开招标,产生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三家作为共保体,承保湖州市校(园)方责任险。  

五、其他

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协助各区县和学校做好湖州市校(园)方责任保险和理赔工作(联系人:茹银,电话:18757251729、681729)。

为了加强对保险公司和经纪公司服务质量的监督,如学校有意见可以向湖州市教育保障中心反映(联系人:蔡老师, 电话:13857259828、659828 ,2899055)。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

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通知

      2.投保单、投保流程、条款免责说明书等

3.文件:关于做好2024学年度校(园)方责任保险

工作的通知




湖州市教育保障中心

                             202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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