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州市第七中学基本账户开户银行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7〕8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20〕10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严格规范公款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20〕39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开展账户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第七中学 的委托,就湖州市第七中学基本账户开户银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项目具体内容: 1、湖州市第七中学基本账户开立、资金的接受、存储和划转。 2、资金存放模式为活期存款和协定存款。 3、本次招标将确定开户银行1家。 二、项目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各项业务。 2、及时对有效凭证进行入账处理,确保资金及时到账,有退票业务需当天反馈,定期存款到期需及时告知。 3、有专人负责办理相关业务。每月每10个工作日银行回单送达一次;重大金额及重要事项当天送达;每月对账单在次月5个工作日内送达;上门取账户年检资料。 4、依法为甲方的账户信息保密。 5、免收账户各项业务手续费。 三、投标银行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银行为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湖州中心城区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中国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市政府批准(提供市政府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5、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地点:湖州市中小微企业智能制造产业园6号楼3楼321室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市分行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金融许可证; 5、在湖州中心城区设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6、中国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上一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 7、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支行,投标银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8、加盖投标银行公章的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9、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无资格预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前看清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资格审查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审定,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一切与本次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原件,以备核验。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5年1月22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中小微企业智能制造产业园6号楼3楼32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1月22日14时00分在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中小微企业智能制造产业园6号楼3楼321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湖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huedu.huzhou.gov.cn/) 九、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2-2058928 招标人:湖州市第七中学 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0572-2398595
湖州市第七中学 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0日
3988965-27780-48-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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