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管理
更新日期:2025-07-01 02:42:59   【作者:教科研中心】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湖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5年度湖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小微课题中期检查评估的通知

 

各区(县)教科规划办,市属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科研课题的过程性管理,提高课题研究的质量,根据《湖州市教育教学研究评审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25年度立项的教科研小微课题进行中期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5年度立项的湖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小微课题。

二、检查要求

1.参加本次中期检查评估的课题组须认真开展自查,并提交课题研究中期报告。中期报告一般包括课题简介、已经完成的研究任务、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研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后续研究打算等内容。报告要客观务实,语言精练平实,力戒空话套话,不得抄袭,不得照搬立项申报书和开题报告的内容,字数不超过5000字,页数不超过8页,图表不超过6幅,且不能出现有关区县、学校、个人(包括指导专家)等提示性信息,如确需出现的,均以“XX”代替,违者将在打分时作扣分处理

2.课题负责人于9月110日,用原申报立项的账号登录“湖州市课题管理系统”平台(网址:http://ktsb.dzbfsj.com/),在已经完成开题检查的课题下上传中期报告。(温馨提醒:开题检查、中期检查、结题鉴定、成果评奖等均需在原立项申报的课题下操作,请勿重新注册和申报。课题负责人如果忘记密码可联系区县教科规划办重置密码;如果误删课题由区县教科规划办重新审核后,报市教科规划办审核市直属学校可以直接联系市教科规划办

3.市教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市级课题进行中期评估打分,打分结果将按一定比例计入课题成果评奖。各课题组要突出小微课题切口小微、成果务实的研究定位,以本次中期检查评估为契机,梳理课题研究过程和相关成果,为课题结题准备。

 

附件:湖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湖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



关于开展2025年度湖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小微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docx

 

分享到: